【背景链接一】
房子,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人们的幸福指数。然而,不顾经济负担能力超前消费带来的幸福感往往是短暂的、浮华的,量力而行、梯度消费带来的幸福感却是长久的、实实在在的。
越来越多年轻人的住房消费理念正在发生变化,从租到买由小及大成为更多人的选择。
【背景链接二】
低龄购房:住房消费不堪承受之重
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购房大军。据“链家地产”市场研究部最新统计显示,目前购房低龄化趋势明显。2010年30岁以下人群购房占比约为38%。北京首套房贷者的平均年龄只有27岁。
而在一些发达国家,如日本、德国,首次购房人平均年龄为42岁,我国台湾地区首次购房人平均年龄36岁,法国获得房产的平均年龄为37岁,美国首次购房年龄也在30岁以上。
年轻人加入购房行列,一方面担心房价持续上涨,另一方面也看好房屋升值潜力,认为买房子是笔只赚不赔的买卖。然而,大洋彼岸的美国人伍德罗罗伯茨的遭遇却告诉人们,住房消费过度也会带来麻烦的。
46岁的伍德罗罗伯茨,2006年贷款买来约250平方米的联排别墅。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,2008年失业,后来他重新找到工作,收入却明显下降。每月2500美元的月供成为负担,今年10月,银行发来最后通牒,他已经拖欠银行8800多美元,如果不及时还钱,住房将在两星期内被没收并拍卖。
如今,随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拉开大幕,商品房租赁市场逐步规范,先租后买已经成为不少中国年轻人的选择。
【京佳观点一】
当前由“低龄购房”带来的“无房不婚”、“一步到位”、“啃老购房”等一些不理性的购房观念需要转变。买房通常需要依靠银行贷款,那么必须要连续性投资(还款),否则前期投资就会受到损失,所以对购房者的收入积累和工作的稳定要求较高。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,往往是积累少、工作不稳定、收入变动大的群体,一旦失业,还款压力陡增,失房风险极大。量力而行,会让幸福来得更踏实。
树立理性住房消费观念:尚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
【京佳观点二】
规范租赁市场,加大中小户型商品房建设,树立理性住房消费观念,尚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期公布的《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》就明确要求,房屋租赁合同期内,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。还要求主管部门提高租赁服务水平,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。
与此同时,政府要求加大中小户型商品房建设。一方面严格政府主导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,另一方面今年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也要求,各地要明确保障性住房、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,强调“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”。
府还要控制好房价上涨速度,形成较合理的租售比。我国目前购房年龄降低,与房价上涨过快不无关系,如果收入增长的速度长时期持续低于房价上涨速度,低龄化、超前性、恐慌性购房就很难避免。
今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,目标就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,这有利于年轻人合理安排购房计划,减少盲目购房和勉强购房带来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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